昆明市出台重点“飞地园区”跨区域协作管理办法

近日,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昆明市重点“飞地园区”跨区域协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
昆明市出台重点“飞地园区”跨区域协作管理办法
  《办法》旨在充分调动昆明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性,推动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项目在重点“飞地园区”优先落地、高效聚集,合力打造全市承接产业转移新高地,加快构建合作共赢、利益共享的跨区域协作机制。

《办法》明确,重点“飞地园区”是指中国老挝磨憨—磨丁经济合作区、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。《办法》适用于各县(市)区和开发(度假)区在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过程中,对照产业定位和区域比较优势,主动招引和转移到重点“飞地园区”的产业项目。

《办法》对利益分享、数据核算进行了明确。

项目产生的税收收入,扣减企业享受产业优惠政策后的县级留成部分,在相关协作县区间进行分享。

项目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、限额以上商贸业销售(营业)额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数据,在协作地和承载地进行全额双核算。

项目引进省外产业到位资金、实际利用外资,全额纳入协作地进行核算。

对积极参与并促成项目落地重点“飞地园区”的各县(市)区和开发(度假)区,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,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提出加分建议,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实施。

《办法》提出,跨区域协作项目按报备、审查、认定、核算流程开展,按照“公开透明、规范统一”原则实施,推动符合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项目加快向重点“飞地园区”集聚,提升全市产业转移吸引力和承载力。

此外,昆明市还同步制定了《昆明市重点“飞地园区”跨区域协作考核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

《细则》考核对象为14个县(市)区人民政府,滇中新区管委会,高新区、滇池度假区、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。

《细则》明确,将重点考核考核对象招商引资推介或跨区域产业协作转移至磨憨—磨丁经济合作区和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的项目(企业)数量。

其中:一类地区(高新区、五华区、盘龙区、官渡区、西山区、呈贡区、安宁市)年度目标为2个; 二类地区(滇中新区直管区、滇池度假区、阳宗海风景区、东川区、晋宁区、富民县、宜良县、嵩明县、石林县、禄劝县、寻甸县)年度目标为1个。

据悉,考核从2024年第二季度开始,每季度考核一次。

  知道多一点:

飞地园区起源于“飞地经济”2018年6月2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土资源部、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《关于支持“飞地经济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鼓励共建产业园区。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《关于支持“飞地经济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这是国家部委层面首次就“飞地经济”和“飞地园区”进行联合发文和支持。实施飞地园区模式,一是可提供园区跨区域复制路径;二是实现资源互补,合作发展产业。通过园区合作共建的方式,最终实现技术共享、资源共享、市场共享、人才共享,最大程度地调动所有资源投入园区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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